關於網路個人隱私的安全問題又浮上檯面了,你是否有想過在傳送電子郵件時,信件被第三方看光的問題。
這次是Gmail信箱的用戶要注意了,根據英國《每日郵報》指出,Google在去年3月時修改隱私政策,可記
錄用戶在Google服務下的任何資料,其中也包括了電子郵件的傳送內容。 由於這項隱私政策的改變,使得
Google能透過用戶平時在搜尋引擎、Youtube的使用習慣,針對不同用戶投放廣告內容。然而Google將這
股商業嗅覺移轉到Gmail身上,由於可擅自瀏覽郵件內容,以便對個別用戶刊登個人化廣告,因而遭控違反
了用戶隱私。
Google在日前也回應訴訟內容,表示若將訊息交由第三者,就不該預期在法律上能維持個人隱私保密。像是
今天發出一封商業信件,此封信是經由助裡拆閱,那麼發信人不該感到驚訝;同理而論,用戶對於電子通訊服
務商處理郵件內容也不用太過訝異,甚至強調若限制此服務,也會影響過濾垃圾信件及搜尋等功能。 對於這
項說法,消費者保護組織隱私項目主管約翰•辛普森也痛批:「你將一封信投進當地郵箱,卻有人在途中私拆這
封信,這是明顯違法的行為。」用戶在電子郵件和信件的隱私權利是沒有任何差別的。從此看出,網路科技的
發達已逐漸超乎法律制度的規範,而用戶對隱私權利的掌握,似乎也越來越模糊了。